一、项目名称:岚山油气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DXYO2018-08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六、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资格要求 |
投资估算 |
1 |
岚山油气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 |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运营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雄厚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其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应不少于30亿元(含)人民币,净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金及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说明文件。 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采购人重新签订合同。 (4)联合体各方至少有一方需满足第2、3、4、7、8、9条要求,第1、5、6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9. 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具有有效的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120,306万元 |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 (每日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党校9楼中介超市。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申请人(牵头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申请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申请人(牵头人)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牵头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岚山油气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只有递交合格申请材料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
八、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党校9楼中介超市
九、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党校9楼中介超市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肖永森
联系电话:18595257955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号
联系人:高虹、盖永康
联系电话:0531-86067877、86067855
传真:0531-86067855
电子邮箱:sdxyo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