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05-07

 

一、采购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39-880559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号

联系电话:李经理、盖经理 0531-86067877

二、项目名称:沂蒙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XYO2018-04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项目实施机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六、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具体方式为“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

七、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资格要求

投资估算

1

沂蒙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运营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雄厚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其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拾亿元(含1000000000.00元)人民币。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法院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临沂市政府采购市场。

5.近三年以来,申请人具有至少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合约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6.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提供最近3个月以上正常缴纳的社保的证明,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予考核颁发房屋建筑工程安B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说明)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提供最近3个月以上正常缴纳的社保的证明,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PPP项目的投标。

9.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 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次PPP项目。

10.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2.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5870万元

八、采购需求:见附件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 (每日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窗口5楼。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沂蒙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只有递交合格申请材料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

十、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十、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39-8805596

 地  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号

      联系人:李健、盖永康     

联系电话:0531-86067877、86067833、13375317869

      传真:0531-86067855 

电子邮箱:sdxyozb@163.com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sdgp2014/site/index.jsp)、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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