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课题研究-征地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询价公告
2014-07-23

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SDXYO2014-021

                   

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托,就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课题研究项目询价采购。请贵单位按询价文件要求向我公司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在2014730日下午14点之前密封送达至我公司(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899号二楼会议室),迟于此时间及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第一部分:项目说明及要求(共8页)

第二部分:附件(共4页)

 

联 系 人:高虹、王江燕

联系电话:0531-86067899

传真电话:0531-82660667

    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899

 

 

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


 

 

一、项目说明

详见付件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包括:报价函、授权委托书、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三)商务文件包括单位介绍、资质文件、相关案例等。

(四)技术文件包括提出研究思路及主要观点;确定详细研究计划;确定研究目标和成果等。

研究计划:至少包括(1)资料搜索;(2)研究方案细化;(3)实地调研;(4)报告撰写;(5)征求意见;(6)修改完善。

研究目标: 对征地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及方式提出务实的方案,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成果:1)总报告:《征地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研究成果归采购单位所有,研究成果侵权等问题由报价单位负全责。

(五)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六)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订成册。

(七)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递交报价文件同时提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

三、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即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

四、交付时间:20141231日前。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

六、成交服务费:

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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