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0-12-02

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新),登录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12月24日上午09时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申请文件

 

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已经金乡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采用PPP模式运作。金乡县人民政府授权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山东政府采购网SDGP370828202002000087

公共资源交易网:JXCGWT2020-GK-044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1497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4057万元,建设期利息5719万元。建设投资中:建安工程费96574万元;设备购置费234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32万元;基本预备费10671万元。

1-2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

序号

单位工程和

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占投资比例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项目总投资

96574

23480

13332

149776

100.00%

建设投资

96574

23480

13332

144057

96.18%

(一)

建安工程费用

96574



96574

67.04%

1

土石方工程

1403



1403


2

地上建筑

80756



80756


2.1

图书档案馆

12252



12252


2.2

博物史志馆

7463



7463


2.3

科技少年宫

14623



14623


2.4

文化群艺馆

11709



11709


2.5

蒜都传媒大厦

11893



11893


2.6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22816



22816


3

地下建筑

9734



9734


3.1

图书档案馆

507



507


3.2

科技少年宫

1428



1428


3.3

文化群艺馆

1384



1384


3.4

蒜都传媒大厦

1344



1344


3.5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5072



5072


4

室外工程

4681



4681


4.1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1372



1372


4.2

道路、硬化及停车位

1352



1352


4.3

室外管网工程

1207



1207


4.4

室外亮化工程

416



416


4.5

室外智能化工程

333



333


(二)

设备购置费


23480


23480

16.30%

1

图书馆档案设备


4128


4128


2

博物史志馆设备


3210


3210


3

科技少年宫设备


8479


8479


4

文化群艺馆设备


1829


1829


5

传媒大厦设备


1604


1604


6

制冷换热机房设备


3750


3750


7

变配电室设备


480


480


(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332

13332

9.25%

1

土地费用



2155

2155


2

技术咨询费



2377

2377


3

项目配套费



5035

5035


4

其他费用



3764

3764


(四)

预备费用



10671

10671

7.41%

建设期利息



5719

5719

3.82%

备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际总投资以政府审计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2.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0621㎡,采用分散式布局,依托莱河十里风光带,莱河以西布置图书档案馆、博物史志馆,莱河以东布置科技少年宫、文化群艺馆、蒜都传媒大厦及科技文化创业大厦。主要建设内容为:

图书档案馆规划用地面积30200㎡,地上建筑面积20285㎡,其中:图书馆14045㎡,档案馆624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80㎡,基底面积7886㎡,景观绿化面积10570㎡。

博物史志馆规划用地面积8226㎡,地上建筑面积8500㎡,其中:博物馆6900㎡,史志馆1600㎡,基底面积4936㎡,景观绿化面积2879㎡。

科技少年宫规划用地面积27300㎡,地上建筑面积25300㎡,其中:科技馆12300㎡,青少年宫6400㎡,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600㎡,地下建筑面积4300㎡,基底面积10920㎡,建筑密度40%,景观绿化面积9555㎡。

文化群艺馆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6800㎡,地上建筑面积17500㎡,其中:文化群艺馆11400㎡,工人文化宫6100㎡,地下部分4200㎡,建筑至高点高度27米,基底12060㎡,建筑密度45%,景观绿化面积9380㎡。

蒜都传媒大厦规划用地面积18800㎡,地上建筑面积22404㎡,其中:蒜都传媒18751㎡,演播大厅3653㎡,地下建筑面积4188㎡,基底面积5345㎡,景观绿化面积6580㎡,建筑密度28.5%,设停车位196个。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规划用地面积19295㎡,地上建筑面积62000㎡,地下建筑面积15800㎡,基底面积6200㎡,景观绿化面积6755㎡。

配套建设室外景观小品、停车位、广场及景观河道提升工程等。

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规划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130621


1

图书档案馆

平方米

30200.00


2

博物史志馆

平方米

8226.20


3

科技少年宫

平方米

27300.00


4

文化群艺馆

平方米

26800.00


5

蒜都传媒大厦

平方米

18800.00


6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平方米

19295.00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129697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86057.00


()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155989.00


1.1

其中

图书档案馆

平方米

20285.00


1

其中

图书馆

平方米

14045.00


2

档案馆

平方米

6240.00


1.2

博物史志馆

平方米

8500.00


1

其中

博物馆

平方米

6900.00


2

史志馆

平方米

1600.00


1.3

科技少年宫

平方米

25300.00


1

其中

科技馆

平方米

12300.00


2

青少年宫

平方米

6400.00


3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平方米

6600.00


1.4

文化群艺馆

平方米

17500.00


1

其中

文化群艺馆

平方米

11400.00


1

其中:大型剧院

平方米

1680.00


2

其中:多功能厅

平方米

520.00


3

其中:其他用房

平方米

9200.00


2

工人文化宫

平方米

6100.00


1.5

蒜都传媒大厦

平方米

22404.00


1

其中

蒜都传媒

平方米

18751.00


2

演播大厅

平方米

3653.00


1.6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平方米

62000.00


1

其中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平方米

62000.00


(二)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068.00


1

图书档案馆

平方米

1580.00


2

博物史志馆

平方米



2

科技少年宫

平方米

4300.00


3

文化群艺馆

平方米

4200.00


4

蒜都传媒大厦

平方米

4188.00


5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平方米

15800.00


容积率


1.19


绿化率


35.00%


景观绿化面积

平方米

45719


1

图书档案馆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570


2

博物史志馆绿化面积

平方米

2879


3

科技少年宫绿化面积

平方米

9555


4

文化群艺馆绿化面积

平方米

9380


5

蒜都传媒大厦绿化面积

平方米

6580


6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平方米

6755


基底面积

平方米

47346


1

图书档案馆基底面积

平方米

7886

建筑密度26%

2

博物史志馆基底面积

平方米

4936

建筑密度60%

3

科技少年宫基底面积

平方米

10920

建筑密度40%

4

文化群艺馆基底面积

平方米

12060

建筑密度45%

5

蒜都传媒大厦基底面积

平方米

5345

建筑密度28.5%

6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基地面积

平方米

6200

建筑密度32.13%

道路、硬化及停车位

平方米

37556


1

图书档案馆硬化面积

平方米

11744


2

博物史志馆硬化面积

平方米

411


3

科技少年宫硬化面积

平方米

6825


4

文化群艺馆硬化面积

平方米

5360


5

蒜都传媒大厦硬化面积

平方米

6875


6

科技文化创业大厦硬化面积

平方米

6340


 

 

备注:以上建设规模及内容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依托莱河十里风光带,莱河以西布置图书档案馆、博物史志馆,莱河以东布置科技少年宫、文化群艺馆、蒜都传媒大厦及科技文化创业大厦。

4.项目所处阶段

项目处于准备阶段,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预审、选址等前期手续的办理,项目保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实施推进,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性。

5.项目融资进展

项目尚未开展融资,将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完成融资,可以通过项目公司实施具体的融资工作。

6.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为新建项目,尚未开工。由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设计,项目公司负责建设,保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推进建设工作。

7.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由金乡县人民政府授权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合同》,授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在金乡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SPV)。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项目前期政府方招采确定的设计部分,仍由原中标方设计,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剩余设计部分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由申请人承担剩余部分设计,如申请人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则进行招标确定设计方)、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方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维护的监管、绩效评价、费用拨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项目合作期满或者《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政府方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为项目公司争取相应的税费优惠。本项目各参与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项目工作。如因实际情况变动导致与法律、政策相抵,可对项目的运作模式进行调整。

8.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9.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申请人近三年内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独立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作为同一联合体成员的除外)

6)金乡县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2.对联合体申请人的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四家,且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以及出资比例。联合体不得仅由财务投资人组成,其任一成员方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联合体应指定牵头单位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对申请人融资能力的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具备筹集不低于12亿元资金的能力,若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的融资能力累计不低于12亿元(提供可用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等证明文件)。

4.对申请人资质的要求:

 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5.对主要项目人员的要求:

1)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项目职务经历。提供2020年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由所属申请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职务经历。提供2020年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由所属申请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6.对申请人的信用要求:

1)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可进入公开招标阶段。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0日09时00分前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免费

5.说明:

1)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申请人(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8/site/index.jsp),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新)】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须及时办理CA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无任何纸质文件。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0537-7817099,技术支持电话0537-7817075。已注册并办理CA、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资格预审日期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日期:2020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

3.地点(具体操作):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ining.gov.cn/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新),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启

申请人登陆金乡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申请文件。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在中标公告中将公示中标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供应商其未中标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金乡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JinXiang)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强制节能、环保要求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并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依据财库【2019】9号文以及鲁财采【2019】39号文的规定:

①节能认证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给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②环保认证产品给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金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卢华伟 

电话:18553757880

邮箱:LHXQ2017@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899号

联系人:桑田、许展、盖永康

电话:0531-86067833/86067855/86067877

邮箱:sdxyozb@163.com

3)监督部门:金乡县财政局

 址:济宁市金乡县文峰路与向阳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0537-8729367

邮箱jxxczjzfcg@ji.shandong.cn

十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人:山东新亚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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